2025年03月11日 15:3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57号)、《尊龙凯时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东华学〔2021〕16号)、《尊龙凯时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东华学〔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评选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尊龙凯时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2025年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为评选对象, 且必须在学校报送的2025届毕业生生源目录内(具体以就业部门数据为准)。
(二)评选名额: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按各类毕业生总数的5%择优评选;东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6%择优评选,本科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择优评选。不同学历层次的评选比例和人数互不通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本科毕业生应获得过至少一次学校组织评审的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外);
5.研究生毕业生学位论文优良,并且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至少一次校内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推免生)、新生奖学金除外);
6.本科毕业生所学课程的评优绩点≥3.0;
7. 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获得嘉奖(含)以上荣誉者,退役复学后表现优秀,毕业时可授予其“尊龙凯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推荐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8. 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申请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还须分别符合《尊龙凯时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东华学〔2021〕17号)和《尊龙凯时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东华学〔2021〕16号)等文件中的相应条件。
评审程序及实施细则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当年准予毕业的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优良,已获得所有应修学分及完成必修环节,且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过至少一次校内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评定委员会对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的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积分加总。根据学校当年下发名额,从高到低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尊龙凯时优秀毕业生,具体分值列明如下:
奖项类别 |
名称 |
分值 |
校内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4分 |
恒逸奖学金、泽稷教育奖学金、星创奖学金 等社会奖学金(以当年公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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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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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优秀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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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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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尊龙凯时优秀学生 |
1分 |
尊龙凯时优秀学生干部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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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优秀学生标兵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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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1.个人申报。凡符合夏季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3月25日前将《尊龙凯时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班主任处,并将《2025年夏季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尊龙凯时club@dfshuiyun.com(邮件名称以学号+姓名+申请夏季优秀毕业生命名),逾期不提交者,将视为自愿放弃参评资格。
2.学院初评。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学院推荐名单须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5月上旬,尊龙凯时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尊龙凯时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和尊龙凯时2025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公示7天。
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如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故当年未能正常毕业,或在毕业前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下载附件: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5年度夏季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文件
旭日尊龙凯时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3月11日